叙利亚签证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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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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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签证材料下载

 

《叙利亚签证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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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签证须知

 

一、 对于中国公民
1. 持外交、公务护照者
所需材料:
— 两张签证申请表,每份贴一张4×4个人照片
—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给使馆的正式照会,要求发给签证,并说明访问目的。
— 免签证费。
2. 因公普通护照
所需材料:
— 两张签证申请表,每份贴一张4×4个人照片
— 由中国政府方面出具的要求给予签证的照会,说明访问目的,叙利亚有关贸易公司的名称,并保证其在叙利亚任务结束后返回中国。
— 经叙利亚商会确认的与签证申请人所在的中国公司交往的叙利亚公司出具的邀请函,详细说明被邀请人个人情况,访问原因,在叙停留时间(叙利亚公司将邀请函一份传真使馆,传真号码86-010-65321575,另一份发给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提交)。
— 签证费75元(人民币)。
3. 因私护照
所需材料:
— 两张签证申请表,每份贴一张4×4个人照片
— 由申请人所在的中国公司出具的信函,说明访问目的,叙利亚有关贸易公司的名称,并保证申请人在叙利亚任务结束后返回中国。
— 经叙利亚商会确认的与签证申请人所在的中国公司交往的叙利亚公司出具的邀请函,详细说明被邀请人个人情况,访问原因,在叙停留时间(叙利亚公司将邀请函一份传真使馆,传真号码86-010-65321575,另一份发给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提交)。
— 签证费75元(人民币)。

二、 对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人
所需材料:
— 两张签证申请表,每份贴一张4×4个人照片
— 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在华居留(工作)证。
— 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出具的信函,说明访问目的,并保证申请人在叙任务结束后返回中国。
— 申请人依国籍到相应使馆索取正式照会,证明该使馆知道申 请人居住在中国。
— 如果访问系商务原因,还需提供:
同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交往的叙利亚公司的邀请函(该邀请函须经叙利亚商会确认),详细说明有关个人情况,访问原因,在叙停留时间(叙利亚公司须将邀请函一份传真至使馆(传真号码86-010-65321575),另一份复印件由申请人申请时提交)。
— 签证费在申请时确定。

总条例:
申请人的护照必须是有效的(即申请时,护照距有效期到期不少于六个月。)
— 星期一、三、五上午10:00-12:00在叙利亚驻华大使馆领事处接受申请(门口小屋内受理)。
— 申请时如获许签证,需同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及申请费。
— 从受理之日起,颁发签证需要4个工作日。
— 香港、澳门护照持有者与中国公民使用相同的签证须知。
— 由个人提出签证申请。
— 申请人须凭收据(申请时由使馆开出)领取护照。
— 提出申请时须恪守各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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